告别416
曾经的那一天,我们宿舍博客开张:
热烈庆祝伟大的416宿舍博客隆重开张!!
宿舍成员简介:
一号床:Cloud
二号床:猥琐的我
三号床:yestin!!
四号床:小江江盆友
经过三床童鞋的强烈要求和集体讨论的批准
三号床的称呼修改为:罐罐。
经过集体对二号床称号的强烈反对并由本人提出修改意见,经批准,
二号床修改为:帅就一个字,我。嘻嘻……
掐指一算,我继续呆在416宿舍的日子也就十几二十天了。不出意外的话,20号,就是我搬宿舍的日子。一直没为这个宿舍记录点什么东西,现在也该是时候了。
这不是416要散伙了。而是我和建筑系的童鞋们呆了一年半之后,终于要离开了。从我当初选择了转大平台就注定了这么一天。
其实也不是什么伤感的事,我也没有要煽情的打算。 这向来不是哥的风格。只是,有些值得怀念的东西,还是应该以某种方式记录下的。虽然哥外表比较冷漠,可也不至于是个无情的人。好歹也是一年半啊,你就算天天对着一只狗,也能对出感情来不是。当然,其实拿狗来做比喻是不对的。因为事实证明,很多时候人还真不如狗。因为人太复杂了,有句话怎么说来着,见的人多 了就愈喜欢狗了。所以,对着一只狗半年,肯定能对出感情来,而对人就未必了。搞不好对成仇人了。
幸好,这一年半里头,416还算比较和谐,大家相处愉快。虽然,大概也仅仅如此而已。在情感方面,我向来是个吝啬的人,不会轻易跟人称兄道弟。甚至连”朋友”这个词都使用得很慎重。一直以来我都把朋友和同学分得非常清楚。
只是不得不承认,这世上的确有一种叫缘分的东西。不然怎么解释,是那三个流氓,成了我的大学室友呢。我的到目前为止的大学生活,很大一部分和他们一起度过 的。或者说,他们本身,就是我大学生活的一部分。大学新生刚入学那会儿,是他们,和我一起在这个名叫交大的地方里到处晃荡,感受着高考后的自由感和对大学的新鲜感。一起逛欧尚逛南京路,感受大上海的繁华。一起上课一起吃饭一起玩游戏,一起感受被大学上的快感,一遍感叹着大学生活的惬意一遍暗骂这操蛋的大学 生活。每个学期的开学,我见到这三条粉肠,心里都要暗骂一声,草,又要对着你们过日子了。
这三个人,一个是勇哥,一个是小文,一个是小凯。
小凯和我一样来自广东,但户口在香港,也是年龄方面的原因,我们称呼为小朋友。小朋友因为是港澳生,刚来的时候似乎缺乏点底气。其实大可不必,你要是在北 京,说不定就是清北了。你要是在上海,一样进交大。一年多来,他学习勤奋,甚少翘课——这点让我很欣赏,即使其他两个都在暖暖的被窝里睡大觉,也不曾使他去上课的步伐变得犹豫。在我们三个疯狂地看电影、玩游戏的时候,他经常是独立在外,做自己的事情。能够不被环境影响,始终过自己的生活走自己的路。虽然有 时候的确是稍显嫩了点,但这点上,我很佩服。一分耕耘一分收获,他也取得了他所想要的成绩。这说明,大学里的学习成绩更多地取决于态度。你看那两条油条,高考的时候算是高手了吧,现在呢?更别提我了。学习之外,他加入了校青志队,专注于志愿者活动。加油!你已经是个准优秀大学生了。
小文全名文纪元,来自桂林。正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,他是个看起来比较含蓄、安静的人,具有山的沉静和水的灵气——我怎么觉得这个句子很熟,貌似是某高考 作文的题目。虽然是个安静的人,但在我一年多的影响之下,丫痞的一面已经日渐显露。黄钢讲课说,穷山恶水出刁民,我和勇哥不约而同地想到了你。
和小文的第一次比较深入的接触,是在入学时买电脑的那会儿。我们俩去机房上手机WAP,纠结于各种品牌型号配置价格之中不能自拔。最后以买了同一个型号的 电脑结束了这段纠结。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开始了解了这位沉静的舍友。虽然表面上比较乖,实际上很有自己的主见,而且不容易被别人影响。
他是个很宅的人。而且即使你说他很宅,他还是我型我素,自得其乐——他很明白自己喜欢什么。与此相对应的,他在某些电脑软件的使用技术上确有过人之处—— 这不使他更受人敬佩也使他进入了AC。当然,也喜欢玩游戏。从他身上,我认识到,宅和不宅,跟内向不外向一样,其实并无好坏之分,关键是你要明白自己属于哪一类,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,而不是勉强自己去改变。
由于他在诸如PS、FLASH上面的造诣,我们还合作过挺多事情的。文章前面引用的宿舍博客,就是我们在本机的服务器上搭建的。不过自从我装了一次系统之 后已经不存在了。例如有一次我们在外面承接做了一个网站项目。那时候我才学了点皮毛,发现水源上有个项目,我似乎还能够忽悠得过去。本着锻炼忽悠能力,和那点酬劳,我心动了。小子在经过我的鼓噪之后,也就答应和我一起接下来,他负责美工。然后我就写站内了开始装逼忽悠了:“你好,根据我们团队以往的惯 例……“。时不时用上几个名词,用户需求,项目流程周期云云。需要的时候说一大堆我自己也搞不大懂的专业名词,他就任我宰割了。虽然我们在什么都不大懂的情况下去骗人家钱是很不靠谱的一件事。但哥作为一个靠谱的人,做事肯定不是没有头脑的,最终我们让对方十分满意,并收到了汇款。
头一次赚点外快,心情有点激动,决定去把现金取出来直观具体地感受一下钞票。于是我们骑着他那俩破铜烂铁直奔中国银行。他那辆歪扭的破车,居然还能用。而 且凭借着我神奇的车技还载起来一头人——尽管骑得歪歪扭扭以至于小子还怀疑我的车技,但这绝对是车太破的原因。幸好,在我们到达目的地前那车还没散架。
后来,我们还在威客上意淫过几次。结果没成功过,就作罢了。
有时候,我也陪他打打魔兽。 打游戏嘛,总是有输有赢的有得意有失落的。不过他心情的起伏显然要比我大得多。没办法,他是整天看游戏风云研究技战术的玩家。而我就是看他一个人玩得寂寞陪他练练。我的心态是无敌的:对于我,输是正常的,赢了那是我牛B。和他对战,我的乐趣说白了就在于挑战以极低的APM操作一个极端猥琐和IMBA的战 术,让APM高的人极端郁闷地GG。每次他输了都会比较激动,而我就在一旁忍住不笑出来,想着该如何面对他。当然,他赢的多。也当然,随着应付我的猥琐的能力提高,他的水平也日益精进,如今已然是QQ平台上一个高手——还盗用我的名字:noname
这厮如今说话越来越像我,也越来越痞——当然这两者是没有因果关系的。跟他说话经常被他一句话呛得我无话可说。然后寻思,诶这逻辑怎么那么熟悉啊,好像我用过。我们相互之间也有了较深的了解。例如以下对话:
“哥今天准备去泡图书馆 “
”一天到晚就知道装B “
”不是装的!!哥是有上进心的人好伐 “
”你杀了我吧。。。“
而且我们相当有默契。他买了好吃的。我会走过去,奸笑几声,”呵呵呵。。。。你知道该怎么做的啦。。“他就会把食物乖乖地送过来。一次,我在我桌子前发呆,他屁颠屁颠地跑过来。然后我的目光跟着他的目光在桌子扫射一番,最后落在某食物上。我俩相视,大笑。他用我们之间常用的大舌头说”你知道的啦。。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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